来源:金沙集团186cc成色 发布时间:2023-10-27 浏览量:
关于开展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金沙集团186cc成色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金沙集团186cc成色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 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2. 学习成绩优秀,要求获得2022-2023学年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名单见附件二。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1、今年我院分配到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46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注: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其他条件: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上一年学年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学习成绩优秀,要求上一学年内获得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综合符合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奖学金,我院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名单见附件三。
今年我院符合申请条件人员有39人,其中4人已经拟推省政府奖学金,不足46人,因此按照学业成绩排名以及综合排名,依次递补11人!!
四、评选流程
1、符合基本条件且有意愿申请国家励志学金的本科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提交国家励志奖学申请的同学核实材料的完整和真实性。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同学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联评,按照票数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初审名单。
五、材料报送
在10月29日下午16:30之前提交纸质和电子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四+所填奖项的证明材料+微信/QQ扫下方二维码填写2022-202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收集表
电子材料-附件四(申请表命名为“班级 姓名”;如“21电气2 张三”)+申请表内所填奖项或科研竞赛、发明等的证明材料文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格式:班级+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10月28日下午16:30前发送至潘文老师邮箱1359383782@qq.com;
2.扫上方二维码填写收集表,10月28日下午16:30前提交
纸质材料-10月30日下午16:30前交到521潘文老师处,逾期不候。
金沙集团186cc成色学工办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