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沙集团186cc成色 发布时间:2023-10-16 浏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金沙集团186cc成色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金沙集团186cc成色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流程
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1、今年我院分配到2022-2023学年省政府名额为27人附件11:2023年各项奖助学金拟推荐名额分配.xls,各班级分配及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名单见附件1:2022-2023学年各班省政府名额及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名单.xlsx
2、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注: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其他条件:
(1)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15%(含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
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的可直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在“挑战杯”系列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省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在国赛中获特等奖、金奖项目中排名前五的学生,在国赛中获一等奖、银奖项目中排名前四的学生,在国赛中获二等奖、三等奖、铜奖项目中排名前三的学生,可直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不占用学院名额)。以上获奖,若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生,排名第二名的在校生同等于负责人,排名第三至第六的在校生同等于排名第二至第五。
我院直接申请名单见附件17:(2个表格,共27人)2023年挑战杯获奖直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xlsx
四、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本科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及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2、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的产生分两步完成。根据学校下达的分配名额,先按每班至少1人的办法,各班根据智育排名+综合排名的总排名最高者自动获选(总排名相同的看智育排名先后,若智育排名相同则看智育分数,分数高的当选),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再有多余名额的,以年级均分的原则报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联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票数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剩余获选名单。
如该班符合省政府的同学已获得国奖或者直接当选省政府奖学金,则排名人数相应顺延;如班级名额空缺,则做相应调整。
3、确定初评名单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见附件2:金沙集团186cc成色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pdf
五、材料报送
可推荐、直接当选(2个表+证明材料):电子材料 附件8: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doc (重命名 班级+申请表)+附件9: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x+附件8填写奖项、论文、课题、专利等的证明材料(注意,论文需要已经发表,录用不算;科研课题需提供结项证书)
参与联评的同学(3个表+证明材料):电子材料 附件8: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doc (重命名 班级+申请表)+附件9: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x+附件3: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xls+附件3和附件8奖项、论文、课题、专利等的证明材料(注意,论文需要已经发表,录用不算;科研课题需提供结项证书)
1.各文件重命名要求见下图:
2.其中证明材料请按照奖学金、科研竞赛、专利分类建立文件夹或者整理成word,写明名称+照片,如下图所示:
所有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双面打印且不得破坏表格格式,有关填写说明详见申请表后面的样表;班级推荐、参与联评以及直接当选的同学都需要交相关材料!
电子材料于10月19日下午16:30前(文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格式:班级+姓名+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发送至陈老师邮箱:20210488@wzu.edu.cn
请参与省政府奖学金班级推荐和直接当选的同学10月19日下午16:30前进下方微信群
参与省政府奖学金联评的同学10月19日下午16:30前进下方微信群
六、补充说明
1.奖助学金发放。省政府奖学金一般在评选当年的年底一次性发放。
2.申报材料填写和申请审核。所有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破坏表格格式,双面打印后学生签字,有关填写说明详见每个申请表后面的样表。
3.在他校交流时间超出一学年(含一学年)的交换生,不纳入本年度评选范围;交流时间为一学期的交换生,以我校成绩作为评选条件进行参评。
4.根据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组会议研究,在开学两周内完成缓考考试并有成绩的(本次缓考成绩完成时间截止到9月29日),纳入评选;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缓考考试的,不纳入评选范围。
5.转专业学生以评选的实际学年所在的专业为准,此次评选的是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以及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
金沙集团186cc成色学工办
2023年10月16日